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5118.“法老的杯在我手中”表内层属世层进入外层属世层的流注,以及接受的开始。这从“法老”和“酒政”的代表,以及“杯”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是指内层属世层,如前所述(5080,5095节);“酒政”是指外层属世层(5077,5082节),“我手”是指酒政的;“杯”是指盛纳之物,同时也指被盛纳之物,如下文所述(5120节)。从这些意义和内义上的思路可知,“法老的杯在我手中”表示内层属世层进入外层属世层的流注,以及在那里接受的开始。至于何为内层属世层,何为外层属世层,这在前面已经阐明,即:内层属世层是那与理性层相通,并且理性层流入其中的,外层属世层则是那与感官相通,也就是通过感官与世界相通,因而世界流入其中的。
至于流注,它从主开始,经由理性层不断延伸至内层属世层,然后经由内层属世层进入外层属世层;不过,所流入之物照着它被接受的方式而被改变和转化。对未重生的人来说,一切良善在那里被转化为邪恶,一切真理被转化为虚假;但对重生之人来说,良善与真理在那里如同在一面镜子中呈现出来。因为属世层无非是一张脸,是内在人的属灵事物的代表;当外层与内层相对应时,这张脸变得具有代表性。由此可对何谓内层属世层进入外层属世层的流注,以及在那里接受的开始获得某种概念。
6013.“以及他们的小孩子”表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这从“小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孩子”是指纯真(参看3183, 5608节)。之所以说“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以及“那些属于仁爱的事物”,是因为没有纯真与仁爱,属灵真理就无法使属世真理前进。事实上,为变得纯正,真理必须从仁爱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仁爱则必须从纯真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因为赋予真理生命的内层事物按以下次序接踵而来:至内在之物是纯真;在此之下是仁爱;最低之物是出于真理或照着真理的仁爱行为。它们之所以按这种次序接踵而来,是因为它们在天上也是如此接踵而来的。至内或第三层天堂是纯真的天堂;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是拥有来自至内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仁爱之天堂;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是拥有来自第二层天堂的仁爱和在这仁爱里面的来自第三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真理之天堂。
所有这些美德必须以同样的次序存在于人里面,因为就其内层而言,人照着三层天堂的形像被造的。这也是为何一个重生之人就一个个体天堂,或天堂所取的最小形式。但就其外层,尤其肉体而言,他照着世界的形像而被造的,这就是为何古人称人为小宇宙。耳朵照着适合空气和声音的整个性质而被造;眼睛照着适合以太和光的整个性质而被造;舌头照着对液体中所溶解和悬浮的粒子的整个感觉而被造;鼻孔照着对空气中所悬浮的粒子的感觉而被造;触觉照着对冷和热,以及重量的感觉而被造,等等。正如人的外在感官照着自然界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属于其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感官则照着天堂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它们如此被造是为了作为一个个体的人能像作为一个整体的天堂那样,成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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